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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唱响法制歌曲 创建和谐校园”主题活动的通知(转发)

2014年02月27日 16:27:16 访问量:1115

七里河区少工委

七里河区教育局团委    文件

七少联发〔20136

关于开展唱响法制歌曲  创建和谐校园主题活动的通知

 区属各学校:

根据省、市、区《关于开展唱响法制歌曲  创建和谐校园主题活动通知》的要求,为增强我区广大青少年法制观念,引导广大青少年争做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好少年,区少工委、区教育局团委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开展唱响法制歌曲 创建和谐校园主题活动。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确定《成长在法治的阳光下》、《法制的春天》、《普法儿童团之歌》、《红绿灯》、《今天上课不一样》、《红色法制、绿色课堂》、《我们是遵纪守法的先锋》等7首校园法制歌曲作为此次主题活动的学唱歌曲。

二、活动形式 

各学校利用音乐课、主题班会、团队活动、课外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学唱校园法制歌曲。结合法制宣传各类主题活动,举行校园法制歌曲演唱比赛,激发广大青少年主动参与唱响法制歌曲活动的热情。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全局性、先导性和基础性工作。各学校要将唱响法制歌曲、创建和谐校园活动作为全面推进六五普法深入实施、培育校园法治文化、创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载体,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主题活动顺利进行。

2、认真组织,注重实效。区属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学唱法制歌曲,努力使学唱活动成为传播法律知识的新平台,成为培养法治观念的新方法,使学生在学唱、传唱中增长法律知识。要运用校园广播、专栏、橱窗等形式,全方位、高频率、经常性的刊播校园法制歌曲,帮助广大青少年尽快熟悉校园法制歌曲的内容和唱法。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等微媒体,加大对青少年学唱法制歌曲活动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广大青少年学唱法制歌曲的浓厚氛围。

四、督导检查

1、区教育局成立唱响法制歌曲  创建和谐校园主题活动工作小组,主任由区校外教育办公室主任马玲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活动组织开展。

2201312月至20143唱响法制歌曲  创建和谐校园主题活动工作小组,对区属各学校学唱法制歌曲情况进行督查。

3、各学校于2014430日前,将学唱法制歌曲主题活动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团委办公室。为方便各学校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学唱歌曲,请将推荐的7首校园法制歌曲及伴奏音乐,登陆甘肃省司法厅网站(****)、登陆甘肃省司法厅网站甘肃省教育厅网站(****)下载。

附件:1. 《成长在法治的阳光下》(江苏省司法厅)

2. 《法治的春天》(江苏省司法厅)

3. 《普法儿童团之歌》(江苏省司法厅)

4. 《红绿灯》(江苏省司法厅)

5. 《今天上课不一样》(江苏省司法厅)

6. 《红色法治、绿色课堂》(江苏省司法厅)

7. 《我们是遵守法纪的先锋》(黑龙江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       

 

七里河区少工委           七里河区教育局团委 

 

20131114

附件:音乐简谱、范唱、伴奏

  • 附件(7个)
  • 我们是遵守法纪的先锋.rar (5042kb) 下载
  • 成长在法治的阳光下.rar (4261kb) 下载
  • 法治的春天.rar (3822kb) 下载
  • 红绿灯.rar (3944kb) 下载
  • 红色法治、绿色课堂.rar (4903kb) 下载
  • 今天上课不一样.rar (6471kb) 下载
  • 普法儿童团之歌.rar (2872kb) 下载
编辑:王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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