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始终把依法治校作为学校的首要工作,成立了以王俊莉校长为组长,赵赓法制副校长、马玉琪德育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自职责,把依法治校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校长代表学校与相关人员签订了法制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法制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制定了《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法制副校长任组长的法制教育宣传组,负责老师、学生的法制教育,学校综合治理及安全等各项制度的督察评比,指导督促学校有关部门开展依法治校工作。成立了由王菊香教学副校长任组长的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组,主要负责法制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督促和检查,教职工聘用和考核等。全校形成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负责的良好局面。
2015年4月12日学校聘任宋律师为我校“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保证教职工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利有机会通过适当的途径进行申诉。

法律顾问聘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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