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
我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人民灵魂的工程师,担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我必须始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胸怀热爱教师职业、献身教育事业的崇高理想。古人云:身正为范,学高为师、亲其师,信其道。教师的师德榜样对学生的人生观形成、教师的亲和力、公信力都有重要的影响。因此,我向学校、学生、家长郑重以下承诺:
一、爱国守法
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正确引导学生的爱国情感,倡导理性爱国,严禁鼓动师生参加游行等非法集会。
二、爱校敬业
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协作,谦虚谨慎,自觉维护学校荣誉。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家庭与工作及其他方面的关系,服从组织领导。自主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认真执行教学规范,不在工作时间上网、下棋、打牌、炒股、玩游戏、聊天等与工作无关事情。
三、爱岗奉献
热爱教师职业,积极参加教改和教育科研,勇于创新,边教学边反思,潜心钻研,精益求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既承担教书育人的职责,也承担本岗位的安全职责。发现校园内的违纪现象与安全隐患,应及时制止并告知相关部门。充分利用中午和下午辅导课时间,在取得家长同意的前提下,无偿为学困生提供帮助。
四、规范收费
严格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的规定进行收费,绝不以任何名义向学生罚款和摊派钱物,绝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超标收费、扩大收费范围。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校服、社会实践等代办事项,多还少补,一事一结清。
五、廉洁自律
不搞有偿家教、有偿托管,不利用班主任和主科教师之便谋取私利,不组织、不参加社会培训机构办学,不相互介绍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补课,不收受家长及社会培训机构礼物,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六、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遵守社会公德。知荣明耻,身体力行。不穿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不穿拖鞋进校园,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废弃物。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七、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歧视、讽刺、挖苦特殊生,不用恶语侮辱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八、尊重家长
主动与家长保持正常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热情接待家长,不得训斥、指责家长,不得收受家长礼物。每位任课教师根据“课外访千家”的活动要求,每学期家访至少两人,特别关注特殊学生家庭。(家访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中育人效果的重要考核指标。)
九、身正为范
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晋级、评选优秀教师、年度绩效考核等活动中实事求是、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
十、勤于学习
积极参加学校的政治、业务及各项学习培训。积极参与学习型团队建设,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我深知肩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一定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牢记于心中。我会努力践行以上诺言,绝不辜负人民教师这个光荣称号。
责任领导: 承 诺 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