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家校互动 > (转)不要剥夺孩子自我成长的机会!

(转)不要剥夺孩子自我成长的机会!

2014年05月22日 16:05:12 来源:华萃教育 访问量:916


作者(董进宇博士) 来源() 2013年4月1日 浏览量(39)

    每个生命必须独立承担他(她)自己生命的痛苦,别人无法替代。 我们的父母在孩子早期教育中为了爱孩子,所有事情都不让孩子做,正是我们的这种爱无情地剥夺了孩子探索自己生命中的痛苦经历;使得孩子失去自主性,完全被动地接受。 人要建立责任心,首要前提是:只有在自我作主时才能建立起来,否则就不能建立起来。父母做了很多事,最终把孩子培养成为废物,这个世界上有成就的人实际上没有哪个是焉头搭脑的。即使是那个深思沉稳寡言少语的人,也不是那种每天痛苦的表情。如果那种忧伤痛苦的情绪占据了一个人的心灵,他的整个心灵是停滞的。 也就是说,我们每个生命,必须都有独立承担个体生命中痛苦的那种经历,然后才能获得经验教训、才能理解生命。我曾经跟我的一个研究生说过一句话:“你恐怕惟一不能够超过我的就是你没有吃苦经历。”在零下十几度的宿舍里睡觉,除非你旅游上北极或其它地方,这种经历你恐怕一辈子都不会有。晚上打来一盆洗脸水,第二天早上用比砖头都硬的冰来洗脸。这种经历恐怕你永远都不会有,因为你生活的条件永远都不允许。 那么,孩子的生命是他自己的,必须他自己来体验。否则,你要替他做了一切,就剥夺了他的自尊心、剥夺了他的自信心、剥夺了他的责任心。这就等于你做了不该做的事,那么同时还剥夺了他成长的机会。 

                              华萃教育讲师团成员   董进宇博士


编辑:王渭立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兰州市七里河区七里河小学 特此声明。

联系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梁家庄71号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