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成果展示 > 申报全国中小学智慧校园实验、示范(区)校暨“十三五”规划全国重点、独立课题要求及说明

申报全国中小学智慧校园实验、示范(区)校暨“十三五”规划全国重点、独立课题要求及说明

2016年10月24日 16:30:23 来源:七里河小学 访问量:452

 

 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是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全国重点科研院校、科研单位和众多著名教育家、科学家等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共同发起、经国务院批准,由教育部主管的信息化智慧工程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领域的最高学术理论、科研机构。

 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文件精神,为加快我国智慧校园建设步伐,促进教育信息化引领教育变革、提高教育质量及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改变,教育部所属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基础教育专业委员会开展全国中小学智慧校园实验、示范校建设系列活动及科研课题申报工作。

一、权威专家团队是指导项目开展的基本保障(排名不分先后)

王珠珠  中央电化教育馆馆长,教育部基础教育资源中心主任、研究员,华东师范大学兼职教授。研究领域为基础教育信息化和远程教育。

杨念鲁  现任中国教育学会秘书长,北京大学教育管理学博士。

田慧生  现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主任。

王旭明  教育部原新闻发言人,现任语文出版社社长。

倪光南  现为中国科学院计算所研究员,中国中文信息学会理事长,中国工程院院士。

王晓芜  中央电化教育馆副馆长。

郑增仪  国家督学、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原副司长。

余胜泉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技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教育信息化标准委员会委员,研究领域:移动学习、泛在学习、区域性教育信息化、教育信息生态、网络学习平台、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等。

储朝晖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专业教育硕士,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史专业博士。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地方教育史志研究会学校史志分会理事长,中国地方教育史志研究会副会长,《教育史研究》副主编。

顾学雍  清华大学教授。

祝智庭  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

黄荣怀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教育学部副部长,长期从事教育信息化、网络教育、多媒体网络技术、信息安全、教育技术和知识工程等方面的研究。

宋俊德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部主任,研究生院院长,莫斯科电子工程学院荣誉博士,赴美高级访问学者,Ericsson特聘教授。

尚俊杰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北京师范大学远程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翟小宁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校长,教育部国培计划首批专家,北京师范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

可根据学校需求,组织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部、中科院、北京教育学院等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知名专家到学校开展指导工作,为会员学校发展提供教育诊断、规划、咨询,安排专家、教授、名师到会员学校听课、评课,提供课堂教学指导,教研组备课指导等服务。活动可通过当地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扩大学校的影响力。

二、全国中小学智慧校园实验、示范(区)校申报条件及要求

    1.区县级教育、科研部门申报实验、示范(区)校的应有10所以上的中小学校参与智慧校园实验项目建设;

2.申报学校应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工作,积极开展信息化应用探索,学校智慧校园实验建设方案应做到建设目标和内容明确、思路清晰和特色鲜明。

3.申报学校应具有开展智慧校园实验建设的工作基础和条件保障,包括教师和专业技术队伍保障、经费投入保障和开展实验建设的体制和机制保障。

4.申报学校在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在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和特色。

5.为配合推进智慧校园实验校建设进程,智慧校园实验单位可以申请一项“十三五”规划全国重点或独立课题。课题申报要求、课题管理办法参阅后页说明,选题指南详见附件3

6.能够遵守智慧校园实验校项目及科研课题管理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基教委组织的各项培训、研讨和评选活动,按时完成实验校的工作任务。

7.申报项目及范围 1)全国重点智慧教育实验、示范区:各区县级教育、科研部门

                  2)全国中小学智慧校园实验、示范校:各中、小学校、中职校

三、为智慧校园实验校及课题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

 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基础教育专业委员会协助各智慧校园实验校的建设,自申报之日起提供为期五年的服务,具体服务项目及内容如下:

(一)智力支持,通过专家引领、科研先导,实地指导实验单位智慧校园发展机制

1.智慧校园发展规划   应邀协调组织教育部有关部门领导、工信部、著名高校等专家实地进行调研、分析、论证、诊断,根据单位的传统优势、办学特色及存在问题等实际情况,为智慧校园实验校的顶层设计与建设提出指导性的意见,提供解决方案。

2.科研课题立项   邀请教育部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对实验单位发展状况进行深入分析,为实验单位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升为实验单位的主课题。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引领作用,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3.协助单位校园文化的总结、提炼    邀请教育专家指导实验校开展智慧校园的建设工作,为实验单位总结、提炼办学特色和学校文化,提升办学品质。

(二)颁发实验学校牌匾证书、课题批复、立项证书

1.为参加智慧校园实验学校建设单位颁发牌匾与证书;

2.为课题单位颁发课题立项批复、立项证书;申请结题时,颁发结题证书、成果证书、参研成员证书;

3. 参加活动可参与评选科研成果等级证书、优秀、先进个人证书、培训结业证书等。

(三)多形式开展培训、研修活动、多媒体推广、宣传并进行评选、表彰

1.在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基础教育专业委员会官网(****)同步公布示范校名单;由学校提供图片、文字材料,在官网上进行图文并茂展示;

2.以专家进校培训和学校选派教师外出培训两种方式,对全体教师进行系统培训,培训内容以智慧教育信息化建设为核心,涉及班主任工作、有效教学、心理健康、课程改革、文化建设、危机干预、德育工作、校本研修、高效课堂、生命教育、脑科学研究、信息技术、微课慕课、教育智慧等帮助学校教师实现专业发展;

  3.建立智慧教育交流平台,促进各单位在交流、借鉴中提高智慧校园发展水平与质量,举办全国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成果展,组织学校参加智慧校园建设的特色成果展出,组织联谊、结对、参观、考察等全国性的交流活动,促进实验校之间交流合作;

4.实验学校成员单位可优先参加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学习交流考察;

5.每年举办3-5期相关主题的培训活动,活动现场为实验校举行授牌仪式,实验单位每期可派教师3-5人免费参加系列培训、讲座、研讨等各项活动并由主办单位颁发结业证书、荣誉证书或成果等级证书;实时对实验校的科研动态、经验、成果进行总结,为实验校提供展示和推广平台。

()独立课题及重点课题申请

1. 课题分类

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基础教育专业委员会“十三五”规划全国重点科研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独立课题”,重点课题研究周期长一般3-5年;独立课题研究周期短一般1-3年。

2. 课题申报内容要求

1)课题要着眼于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以教育信息化建设、应用、管理、评价中的问题为主攻方向,重点研究推进智慧教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2)课题以应用研究和实践研究为主,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具有较大的学术创新、决策创新以及实践应用等价值;

3)能反映当代中国基础教育领域智慧教育的研究水平,具有前沿性、时代性和创新性;

4)课题名称具有明确的问题指向和实践取向,求真务实,注重应用;

5)课题目标必须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经过一定时期的研究可以确保实现;

6)申报单位可以在《选题指南》中选择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也可以根据学校实际发展规划情况,自行确定具体课题研究方向和内容。

3. 课题管理办法

1)课题成果可以是学术专著,也可以是研究报告、典型经验、论文以及具有创新价值的编著等;

2)本会在课题研究期间根据参研单位要求组织中期检查、课题鉴定、结题鉴定、成果推广应用等,以及相关交流活动;

3)课题成果经鉴定验收后,由本会颁发结题证书、成果等级证书;

4)本会将对立项的课题研究提供必要和可能的专家指导、学术信息;

5)本会对各类课题成果具有优先使用权,并将组织课题成果等级评奖。

4. 关于课题的特别说明

1)为抵制学术腐败和不正之风,课题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凡弄虚作假、剽窃行为等,一经发现查实,即予曝光,取消课题立项资格;

2)批准立项后因故未能如期完成或需要中止的课题,必须有课题负责人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同意,无故不按期完成而又未说明原因的课题,我会将予以通报,取消其继续申报其他课题的资格;

3)课题项目立项评估、评审及立项后的研究指导、科研服务、专家指导、中期检查、媒体公示、结题验收等不需要再缴纳评审等服务经费。

 

四、为智慧校园示范校及课题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

1)智慧校园示范校享有实验校的服务内容,示范单位每年可派教师6-8人免费参加系列培训研修活动,参与评选标准、表彰;课题主持人可申请成为客座讲师,申报通过后颁发聘书。由主办单位安排试讲,特别优秀的,主办单位可与其签约,并在媒体推广、音像出版、讲座交流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面向全国进行推广,推荐科研成果在《全国教育科研成果选编》国家级刊物上公开发表;

2)示范单位可申请成为举办活动的支持单位、协办单位,也可以申请举办全国性的现场交流会,更好地提升实验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结合智慧教育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优先在阶段性出版的《智慧校园发展优秀成果选编》刊登科研报告内容,协助示范单位出版中国智慧教育发展成果丛书(单册)。

五、全国中小学智慧校园实验校及科研课题申报流程

智慧校园实验单位创建及科研课题申报评审工作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基本原则,分三个步骤进行:

1.填写附件5.全国中小学智慧校园实验校申报表和附件6 “十三五”规划全国重点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按要求填写并发送电子版至xbky****@vip.****邮箱,等待审核结果;

2.初步评审出结果后,由基础教育专业委员会安排下发同意申报智慧校园实验校和课题立项通知书,并邮寄发票;

3.学校及时安排邮寄评审书原件并办理相关费用,基教委收到申报单位纸质原件实验校申报表和课题申请评审书,再次通过审核后,正式下达课题立项批复函及课题立项证书、智慧校园实验校的牌匾和证书;

4.学校正式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及时上报科研进展情况。

六、经费来源、管理与使用

 智慧校园实验单位及科研课题等活动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总会给予拨付支持和各智慧校园实验校、受益区(校)按标准提供,被批准成为全国重点实验单位的学校一次性交纳智慧校园实验校合作共建服务费8000元,批准成为全国重点示范单位的学校一次性交纳智慧校园示范校合作共建服务费15800元;服务期限申报之日起5年;该费用由基础教育专业委员会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实验校建设实施方案所涵盖的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参考:三、四为智慧校园实验、示范校及课题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以及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基础教育专业委员会独立重点课题的申报、立项、专家差旅、调研、阶段服务指导、成果的评奖;结题验收、总结表彰及相关证书、牌匾制作等。

编辑:王渭立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搜索框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兰州市七里河区七里河小学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联系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梁家庄71号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