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中小学、辖区幼儿园: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重申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紧急通知》(兰教师〔2015〕1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严格贯彻落实,并结合学校、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区属各中小学、辖区幼儿园要根据《通知》要求,周密部署,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
二、强化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各校(园)要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问题认真查实整改,并对查实的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教师要按相关要求追究其责任。
三、区教育局“七里河区教育系统中小学补课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从1月22日开始,将对我区区属各中小学、辖区幼儿园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进行专项检查,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问题且未整改的学校、幼儿园,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学校校长、园长的责任。
四、区属各中小学、辖区幼儿园要逐一对照《七里河区教育系统集中整治中小学补课乱收费等问题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主要做法、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含电子版),于2015年1月30日前报区教育局教育办(幼儿园报至局学前办)。
五、自查报告要表述清楚本校(园)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有无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如果有需附整改措施。
自查报告必须经校长审阅、签名并加盖公章。
七里河区教育局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