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至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题记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对六年级学生进行相对系统的法治教育。目的是让孩子们逐步成长为懂法,尊法,守法的好公民。

今天,在经历了连续几天的阴雨天之后,阳光又一次洒满了七小的校园。七小的老师和孩子们又迎来了崭新的一天。各个年级都在有序的进行着教学活动。在六年级二班的教室里,邢兰兰老师正在进行“同课续构”活动,道法组的老师们聚精会神的听课。她所讲授的的是第四课《公民的基本权利》。

本节课通过自主探究活动学习了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了解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学会结合具体案例理解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意义,同时让该子们知道法律是有界限性的。

课后,道法组的老师们对本节课进行了点评:情景导入,典型案例的设计为整节课的亮点,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整节课教学目标基本完成。教学形式先学后教,讲练结合,整个课堂师生积极互动,目标达成度高,并提出了合理性建议。

编辑:邢兰兰
审核:张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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