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4日
8月31日至9月4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甘肃省申报的13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甘肃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相关要求进行的。督导检查组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对13个县(市、区)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其中2个县的差异系数未达到要求,未能通过本次认定。
督导检查组分6个小组对通过材料审核的11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71所,其中小学32所,初中20所,一贯制学校8所,完全中学2所,教学点9个。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44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3872份,回收有效问卷3865份;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11个县(市、区)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甘肃省11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甘肃省结合实际,就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11个县(市、区)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甘肃省11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doc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教学用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任教师数八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不要求每个单项指标均达标)。计算差异系数的八项指标数据均来源于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是测算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11个县(市、区)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282至0.597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162至0.506之间(详见表2)。
甘肃省11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doc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为不低于85分。甘肃省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增加了指标,共29项指标。核查结果:11个县(市、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得分均在86至95.5分之间,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详见表3)。
甘肃省11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doc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需要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甘肃省对11个县(市、区)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我们此次也设计了问卷,结合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与甘肃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11个县(市、区)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甘肃省11个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措施与经验
近年来,甘肃省委、省政府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战略性任务,按照“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突出重点、分步推进、整体提高”的工作思路,发扬“不甘落后、奋勇争先”的精神,坚持“五强化、五注重”,大力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城乡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政府责任,注重建立监督机制
一是明确目标。甘肃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见,制定了《甘肃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20年)》,明确了全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省政府制定的规划目标和任务,市、县政府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
二是加强领导。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发改、教育、财政等16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均衡发展工作,各市、县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职责,形成了政府统筹、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是强化监督。甘肃从2010年起建立了市州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制度,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对市州政府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和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年度考核前三名的市州给予奖励。从2014年起,按照每县平均1000万元的标准,设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奖补资金,对当年实现均衡发展目标的县市区按照工作成效进行奖励(今年预算2亿元),为促进市、县两级政府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强化资源配置,注重扶持薄弱学校
一是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2013年全省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6.8%,连续3年占据全省公共财政支出第一位。多方筹措专项资金,实施“全面改薄”工程。2014年全省全面改薄资金投入达34.92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15.5亿元。各县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在保证教育经费投入 “三个增长”和“一个比例”的基础上,增拨教育经费投入,大力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为实现均衡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庆阳市的合水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近四年县本级财政增拨教育经费6200万元,每生每年增拨1000多元,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酒泉市的敦煌市坚持四个优先,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近年来,累计投入经费4.62亿元,无偿划拨土地556亩,实施教育项目23个。
二是创新优质资源共享机制。采取组建教育集团、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强校托管弱校等措施,破解城市义务教育资源短缺造成的上学难、大班额、择校热等问题。兰州市城关区积极开展“一体化办学”试点,大力推进联校办学、联片办学、集团化办学三种办学模式;嘉峪关市、武威市的民勤县将全市(县)农村学校和城市学校、相对优势学校和薄弱学校组成发展联盟,实现以强带弱,整体提高。
三是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甘肃省全面实施“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完成了3142个教学点的硬件配置任务,培训了3200多名教学点教师,实现了“教学点数字资源全覆盖”。金昌市金川区所有中小学均架通了校园网和城域网,农村学校基本实现了“班班通”。张掖市的临泽县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途径,基本实现了“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学习空间人人通”。
四是加强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省教育厅出台了支持甘南州和临夏州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组织实施“畅言智能语音教具助力民族地区双语教学推广”项目,筹资1000万元,为甘南等11个少数民族市县配备5000套智能语音教具系统,每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每个班级配备一台设备,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极大地提高了民族地区双语教学质量。
(三)强化队伍建设,注重提升教师素质
一是严把教师培训提高关。2013年通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公益基金等项目,全省培训教师8.78万人次。2014年实施陇原名师引领贫困地区教师成长计划、百千万乡村教师教学技能提升计划、万名乡村校长能力提升计划等3项计划,进一步促进农村薄弱学校教师、校长专业化发展。将2013年定为师德师风建设年,开展了师德标兵、最美乡村教师、最美乡村校长评选活动,促进了师德师风建设。庆阳市的合水县每年投入300万元实施“双百名师”工程,先后评选教育名师、学科带头人各100名,投入100万元建立17个名师工作室,开展“一带五”的师徒结对培训活动。兰州市城关区连续5年在全区持续、广泛开展“铸师魂、树师德、提师能,共建文明和谐校园”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是畅通城乡教师交流关。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每年选派1400名优秀教师到60个县(市、区)“三区”支教。制定《甘肃省中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着力构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机制。嘉峪关市建立轮岗交流、关系随转交流、挂职培训交流、名师引领交流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教师交流制度。张掖市的临泽县加大城乡教师交流力度,仅2013年交流教师达358人次,交流比例占教师总数的20%。平凉市的华亭县探索实行农村小学音体美和英语等紧缺学科教师“走教”授课,有效解决了农村教师数量不足、专业结构不合理的难题。
三是坚守农村教师稳定关。省财政对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本科毕业生实行退费补助,每人每年发放津贴4000元(连续补助4年),对农村“特岗教师”转为当地公办中小学教师的,每人每年发放津贴4000元(补助期限为3年)。同时,对农村教师在绩效工资、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庆阳市的合水县每年投入近300万元,为872名农村教师每月发放100-60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酒泉市的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设立了师均1000元的教育教学奖励基金;平凉市的崇信县筹措资金780多万元,为每位农村教师提供一套周转宿舍,更换办公桌椅、生活用床、取暖用具,办起职工灶,稳定了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
(四)强化扶贫济困,注重保障教育公平
一是保障随迁子女教育机会均等。各县认真贯彻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政策,有效解决了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酒泉市的敦煌市通过学校布局调整,确保随迁子女100%全接纳,并在城区为新增随迁子女预留学位1500多个,做到了未雨绸缪。兰州市城关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就学人数达3.3万人,占全区学生总数的近50%。为保障与本区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每年投入约2.6亿元。
二是保障留守儿童享受关爱。各县通过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留守儿童之家、建立留守儿童档案等举措,千方百计改善留守儿童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建立适龄儿童辍学失学信息通报制度和困难流浪家庭学生资助制度,指导学校做好劝返入学工作,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平凉市的华亭县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建设留守儿童之家等方式,确保留守儿童“有学上、上好学”。
三是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省委、省政府制定了《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甘肃省特殊教育三年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了特教学校建设工程和残疾儿童少年助学工程。张掖市的高台县建立3个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资源教室,进一步完善了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四是保障贫困学生享受资助。各县全面落实“两免一补”等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省228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吃上了由政府提供的营养餐,实现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全覆盖。酒泉市的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率先在全省实现了由义务教育向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延伸的15年全免费教育。武威市的民勤县设立县长教育基金,建立起了学前幼儿和小、中、大学生全覆盖的贫困学生救助体系。近三年,救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262名,救助金额360余万元,保证贫困家庭孩子完成学业。
(五)强化配套改革,注重提高教育质量
一是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各县努力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合理划定入学范围,实行阳光招生,落实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薄弱初中政策。
二是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省教育厅在白银市、酒泉市开展义务教育学科教学评价改革试点,在金川区、高台县、民勤县等7县区开展教育质量评价改革实验。2014年在全省开展创建1000所德育示范校、1000所“快乐校园”体育艺术示范学校、1000所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活动,有效地推动全省教育综合改革工作。金昌市金川区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举报和问责制度,对学生在校学习时间、锻炼时间、休息时间等作出明确规定,切实减轻了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平凉市的崇信县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小班化”教学,持续推进课堂教学改革。
三是深化学校督导机制改革。全省建立了河西、中部、陇东、陇南4个省级督学责任区,全面落实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平均每3.82所中小学校配备1名责任督学,实现了所有中小学校挂牌督导全覆盖。积极探索管办评分离的路子,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有效运用到督导评估中。张掖市的高台县创新督导工作机制,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现了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教育督导的“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有力保证了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推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有些城区学校存在大班额问题。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市金川区的一些中心城区或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学校当中,由于城市快速发展,随迁子女增长迅猛,老城区改造和教育资源的扩展跟不上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造成部分学校班额过大问题。
二是部分学校校舍、运动场面积未达标。嘉峪关市、酒泉市的敦煌市、庆阳市的合水县部分学校均存在生均用地面积、生均校舍面积不达标现象。平凉市的华亭县、武威市的民勤县、张掖市的临泽县部分学校体育运动场地不足。兰州市城关区一些学校“生均用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与省定标准差距较大。
三是部分县存在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部分县(市、区)农村学校音体美、英语专业教师不足,中小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心理健康专职教师紧缺,有的农村学校一线教师平均年龄偏大,中高级教师数量相对较少。张掖市的高台县、临泽县、庆阳市的合水县、酒泉市的敦煌市农村学校音体美教师兼职现象尤为突出。酒泉市的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双语教师不足。
四是部分县(市、区)部分指标的差异系数较大。尽管各县(市、区)综合差异系数已整体达标,但华亭、嘉峪关、民勤、崇信等县(市、区)单项指标存在差异系数不达标和个别指标偏大的问题,其中平凉市的华亭县6项指标不达标。
四、督导意见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统筹工作力度。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建立健全推动有力、检查到位、考核严格、奖惩分明、公开问责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责任机制,按照省政府已确定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任务、路线图和时间表,按期实现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对已实现均衡目标的县市区,做好动态监测,指导巩固提高均衡水平;对未达标地区,加强督查,指导做好查缺补漏工作,保证均衡目标的如期实现。
二是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各县(市、区)应紧紧抓住“全面改薄”项目实施的机遇,坚持“缩小差距、抬高底部”的原则,将新增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向薄弱学校倾斜。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做好教育发展规划,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对每所学校的校舍、实验设施、教学仪器、图书资料、音体美器材等进行标准化配备。不断扩大教育资源,有效解决大班额问题。
三是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各县(市、区)应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拓宽教师补充渠道,有计划地补充音、体、美、英语等紧缺学科专业教师,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大城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力度,通过实行农村教师奖励计划、设立农村教师专项补贴等,不断创新教师激励机制,让优秀教师能“下得去,留得住”。创新教师培训机制,提高教师培训质量和效益。
四是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均衡发展是动态的,要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必须坚持在发展中求均衡,在均衡中求发展。各县(市、区)应针对本县差异系数不达标的指标,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全面提升均衡水平,逐步实现高位均衡。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甘肃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